工資中的獎金是否需要繳納社保,就算要繳納社保,跟獎金也沒有直接的關系,員工個人承擔社保的部分是不多的,只有幾百元,會計在計算工資時提前代扣出去,這樣發給員工工資的數額才正確。關于這塊的內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較關注的,如果不太了解,別著急,本文比網校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工資中的獎金是否需要繳納社保
獎金部分的工資不需要并入工資繳納社保,社保的繳納計算是根據社保基數來計算的,社保基數是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并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公司給員工發放獎金如何交納個人所得稅
對于企業發給員工的獎金,交納個人所得稅有以下幾種情況:
1、基本獎金
即每月隨工資發放的獎金。它是職工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按月計征個人所得稅。
2、年終獎
每年年終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員工工作業績的肯定,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也與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一樣。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正確計算方法:
(一)如果,發放獎金當月的工資超過5000,那么先將員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然后按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即年終獎的總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張先生年終獎金是24000元,而且當月工資為3600元.我們先算稅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對應稅率表應該是10%的稅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數。
按照公式 應納稅額: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發放獎金當月工資低于5000,那么我們要先用獎金把工資補到5000,再用剩下的獎金來計算。
舉例:王女士年終獎19100元,發放當月工資是3400元。那么我們就要從19100元的獎金里面拿100元來把工資補足50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來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19000元÷12=1583.3元,對應稅率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
年終獎個稅應繳納:19000元×10%-105=1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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