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學會計培訓
發布時間:2021-12-21 12:17:27廊坊學會計培訓,參加培訓需要自己多試聽。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知識吧。
附加稅減半的賬務處理
由于附加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在會計處理上需要計算增值稅時同時計提,免稅時作為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一、在實現銷售后。
1、計算增值稅: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計提附加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二、增值稅減免后:
1、減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2、同時,減免附加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或稅收減免。
小規模納稅人附加稅減半征收政策是什么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三條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第六條規定:"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相關稅費政策的通知》(云財稅〔2019〕11號)規定:"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按50%征收。
……
本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加稅減半的賬務處理?希望通過小編上面的介紹大家可以對這一問題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學習會計重在堅持,會計工作重在細心.如你有更多會計方面的疑問,可以點擊小窗口,會有我們專業的老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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