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等級從低到高的順序:大學本科畢業——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碩士學位、博士研究生畢業——博士學位。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
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后”不是學位,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擴展資料:
學士學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在中國學位結構中為基礎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本單位的學位授予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授予。
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修課式碩士一般只需要完成特定的課程,并且達到學院所要求的成績便可以畢業,而大部份哲學碩士課程則除了要求在修學課程上取得優異成績和擔任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外,還要進行全職學術研究,并且撰寫碩士論文才能畢業。
完成修課式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為一年到兩年不等,入學資格一般為學士畢業便可。另一方面,由于哲學碩士需要進行全職研究和擔任教學助理,所以入學資格要求會高很多,通常需要申請者擁有學士學位,并且取得二級榮譽一等,甚至一級榮譽或以上的成績。完成哲學碩士課程所需的時間一般為兩年到兩年半,有些時候也會因為在研究上有困難而延長修業時間,但通常不會超過四年。
我國的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