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雙學位廣義上是指中外合作辦學雙學位、第二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輔修專業學位)、雙學士學位和聯合學士學位。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頒布后,雙學位指雙學士學位。
雙學士學位是指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可以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設立雙學士學位的復合型人才培養項目。
材料補充:
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碩士(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的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在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出授予學位的決議后,發給學位獲得者相應的學位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