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級建造師成績推行滾動管理,參加四個考試科目的人員一定要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兩年內考完四科。要是沒有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這樣已取得的成績會被作廢。
(2)一級建造師免考后應該一年內完成考試,擁有免考資格后,限制考生要在一年之內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核不通過的情況下,無法擁有一級建造師的職業資格證書。
(3)增項考試不推行成績滾動管理,考生一定要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
一級建造師各科總分及合格標準一建建設工程經濟總分100分,合格標準為60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總分130分,合格標準為78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總分130分,合格標準為78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總分160,合格標準為96分。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組織并實施的,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及格線全國統一。
一建一次通過四個科目的幾率一建一次通過四個考試科目的概率是4%到8%左右。一建一次通過四個考試科目的概率是比較低的,平均每兩百個人里面能有一個全科一次性通過,建造師考試通過率之低是有目共睹的,這其中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如考試難度大、報考人數多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