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分考全科和考部分科目兩種。考全科的人員其成績可以保留兩年,考生只要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免二科和增項考試其成績只保留一年,因為這些人可以免試兩個科目,他們需要在一年內通過科目。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增項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