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增項指的是已經取得一建其中一個專業類別的執業證書,因個人或工作需求報名參加其他專業考試。一建增項只需參加一門《專業實務》考試,其他三門公共科目都不用參加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10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分別為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電、公路工程、鐵路工程、礦業工程、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通信與廣電。增項10個專業都可以報考,但是一年只能增一個。
一建增項條件:
已取得一建其中一個專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一建增項考試成績:
一建增項考試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報考一建增項的人員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即可取得增報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