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四個科目,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因為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周期的滾動管理。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