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違紀違規分一般違紀、嚴重違紀、特殊的嚴重違紀三種情況,這三種情況所受的處分不一樣,一般違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嚴重違紀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特殊嚴重違紀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級建造師共有《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這四門考試科目,其中專業科目是《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共分為10個專業分別進行考試,10個專業類別分別是《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礦業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十個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