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是對尚不具備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的民辦高校的一種學歷認證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是社會力量辦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教考分離,寬進嚴出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其辦學主體是個人或民間機構出資建立的民辦高校,是民辦高等教育的一種,主要招生對象為剛從中等學校畢業出來的想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學歷文憑考試只有專科層次,沒有本科層次,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
材料補充: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的專業主要是應用性、職業型和社會急需的專業。取得學歷文憑考試資格的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性教學環節,成績合格并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由省考辦核發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全國自考辦統一印刷,在證書內芯上加蓋試點學校印章。其畢業證要注明"文憑考試"和民辦學校名稱,學歷文憑考試只限民辦專科學校在校生,學制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