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是指根據我國高校與國外有關高校所達成的實施交換培養學生的協議,選派我校學生到國外高校進行交換培養的學生。在交換培養期間,通稱交換留學生。在你讀書期間由學校安排,到別的大學學習固定個學期,一般為一學期或一學年。同時,交流的大學會派相同數目的學生作為交換,到你的學校來讀書。交換生又稱學校間學生交流計劃,是以提高不同地區、國家人民間的相互理解、尊重,培養青少年的世界觀為宗旨的項目。
補充材料:
選拔交換留學生的程序主要如下:
1、除對方學校有特殊要求外,交換生從二、三年級學生中選拔。
2、由學校發布赴國外高校交換生的選拔通知,由相關學院組織學生報名。
3、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各相關學院根據選拔條件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考評。按照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進行排序,擇優確定初選名單并報送學校外事辦。
4、由學校外事辦會同教務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對相關學院報送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后確定推薦人選,并在全校范圍內予以公示,無異議后以學校名義向對方學校推薦,征得對方學校的同意批復后正式派遣。
5、交換留學生的學習期限一般為1—3個學期,學習形式主要為自主選擇專業相關課程插班聽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