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 doctor不是專業,而是一種學位,意為法律博士學位。法律博士一般指全部美國及加拿大法學院或部分澳大利亞及香港法學院提供法學第一專業學位,是法律教育中的一個學歷,亦有譯為法律職業博士、法律專業博士等翻譯的情況。由于美國等國法學院不設本科學位,法學教育是從研究生階段起步。學制3年的juris doctor是大多數法學生獲得的第一個法律學位。
材料補充:
美國的法律學位除了法律博士之外,還主要有以下兩種學位:
1、LLM。中文名稱為法學碩士,一般9-12個月可以畢業,多半是為外國法律本科的學生和外國律師所設,也有部分美國本土律師會去攻讀。此種學位僅僅是對美國的法律體系進行常識性介紹。
2、JSD。中文名稱為法學博士,JSD學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學研究型博士學位,一般被認為等同于PhD,即進行法學學科相關的學術研究,而非法律職業教育。JSD需要完成4-5年的學習,包括大量的課程和高標準的畢業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