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學學科門類學位教育中位于法學學士和法學博士之間的一個層次,供擁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考生報考,學習側重堅實的理論研究,旨在為國家培養全方位的學術、實務型人才,屬于學術型碩士學位。法學碩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題招生或者聯考招生,被錄取后,獲得碩士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區別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材料補充:
法學專業的核心課程主要有: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法律職業倫理、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證據法、財稅法、知識產權總論、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競爭法、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文獻檢索與應用、犯罪學、社會學、監獄學、矯正教育學、矯治心理學、獄政管理學、國外矯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