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志獎學金一般在每年11月30日前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支出都有不小的幫助。
國家勵志獎學金什么時候發放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1號規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大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評審,提出當年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的推薦名單。報學校領導研究批準后,在學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告無異議后,每年10月31日前將中央高校評估結果報送中央主管部門,并將地方高校評估結果逐級上報省級教育廳。中央主管部門、省教育廳于11月15日前批復。每年11月30日前,對獲獎學生一次性發放國家勵志獎學金,并記入學生檔案。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條件是什么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社會能力,工作能力較強,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家庭經濟困難;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適合該榮譽稱號的表現。
其獎勵標準就是每人每年5000元,大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一般是在開學后綜合測評成績出來后的一周內就開始申請了,在確定了自己的成績排名符合申請的條件后,需要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并準備好自己一學年中取得的榮譽證書和其它所有突出表現的材料,各個學校的具體要可能會有一些不同,按要求上交后等結果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