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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是多少
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第七條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一)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借:管理費用,貸:研發支出
(二)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借:管理費用,貸:無形資產
第八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項目,均不允許計入研究開發費用.
自行研究開發的無形資產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答:一.研究階段支出的確認與計量.對于企業自行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有關支出應當在發生時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有關支出發生時,借記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