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員工的獎金獎勵怎么做賬
一、發放給員工的獎金可以視同工資的做賬方式入賬,會計分錄是: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獎金、銷售費用-獎金等;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等
二、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四條將工資總額的構成劃分成6個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由此可見,獎金是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但是工資,而且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工資中的津貼、補貼、福利和獎金各指什么?
一、獎金:獎金是指對勞動者提供的超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實現按勞分配的一種補充形式。獎金大體上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由于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直接增加了社會財富 (例如增產、節約等) 而給予的獎勵;
另一類是由于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為增加社會財富創造了條件 (例如技術革新等) 而給予的獎勵。根據超額勞動的情況,獎金又可以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兩種形式。綜合獎是根據勞動者各個方面的貢獻全面地綜合評定的獎金;單項獎則是根據勞動者某一方面的優良成績評定的獎金。
二、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常見的包括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礦工津貼、林區津貼、山區津貼、駐島津貼、艱苦氣象臺站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此外,生活費補貼、價格補貼也屬于津貼。
三、補貼,是指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含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以及提高煤炭價格后,部分地區實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電價格補貼等。
四、福利,是對員工生活的照顧,是組織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與獎金之外的一切物質待遇,是勞動的間接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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