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交其他賬簿印花稅要申報嗎
對于一般中小企業,營業賬簿印花稅每年申報總賬、明細分類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這四本就可以了。
營業賬簿是每年要貼花的。1、賬簿貼花按要求是在啟用賬簿時(也就是每年一月份啟用新賬時),但實務中,在年內貼花即可,而且這個屬于地方稅務局管,所以各地的稅務局也可能要求不同。
2、上年沒貼。。。。。其實如果是我,稅務沒過問我就不補貼了,不過如果謹慎點你也可以申報,反正也就20元錢。
3、新成立企業營業執照按照“營業賬簿”-“記載資金賬簿”稅目申報,計稅依據(金額)按照“實收資本”和萬分之五稅率計算申報,這個只要申報一次,只要實收資本沒動,就不需要每年申報。
其他營業賬簿的印花稅什么時候交納
當年實收資本增加需繳納的營業賬簿印花稅,在次年第一季度申報。
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部分稅種納稅期限有關事項的公告》第四條印花稅中規定:納稅人記載資金的賬簿繳稅后,以后年度年初“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數較已繳稅兩個科目合計數增加的,應于增加當年的第一個季度內繳納稅款。
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納稅人,以一個月為納稅期,應于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
未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納稅人,應于書立或領受應稅憑證之日起15日內計算貼花。
納稅人記載資金的賬簿繳稅后,以后年度年初“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數較已繳稅兩個科目合計數增加的,應于增加當年的第一個季度內繳納稅款。
關于上述有關稅種分期繳納稅款的計算問題
納稅人按季分期繳納稅款的,每期應納稅額應按當年應納稅額的四分之一計算;納稅人按半年分期繳納稅款的,每期應納稅額應按當年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計算。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地方稅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通知》(蘇地稅函〔2006〕47號)、《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地方部分稅種納稅期限和納稅限額的補充通知》(蘇地稅函〔2007〕70號)和《關于調整地方稅部分稅種納稅期限的通知》(蘇地稅函〔2008〕370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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