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級會計師培訓機構
發布時間:2022-02-16 18:02:57吉林中級會計師培訓機構,參加培訓最好是找有實力的機構。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票據追索時間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于2月10日簽發一張匯票給乙公司,付款日期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將該匯票提示承兌后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兌人請求付款時遭到拒絕。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的期限是(?。?。
A.自2月10日至2月10日
B.自3月20日至3月20日
C.自3月23日至9月23日
D.自3月23日至6月23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對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權,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
提問:
這題所說的到期日指的是付款日期嗎?遠期票據商業匯票的追索權是自到期日起2年
回復:
是的,這里的付款日就是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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