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會計培訓機構
發布時間:2021-12-17 19:30:46全國會計培訓機構,很多會計老考生都推薦中華。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知識吧。
印花稅雙方都要繳納嗎
應稅人應該是雙方(對分包而言,應稅人是總承包方和分包方),即合同的甲、乙方繳納。
按照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可以分別確定為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和使用人五種.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即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萍、權利許可證照等共13種.同時,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形式,即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房東和你都是書立和領受人,都應該各自繳納印花稅.因此,你和房東都應按合同金額各自繳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稅由誰繳納,是甲方還是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印花稅是一種具有行為稅性質的憑證稅,凡發生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就必須依照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根據《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的規定,加工承攬合同是指承攬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攬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給付約定報酬而訂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務的一方,稱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務的一方,稱為承攬方.備注:《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已經廢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印花稅雙方都要繳納嗎?一般是需要雙方全額繳納印花稅的,因為統一憑證是由雙方各執一份,希望小編整理的資料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大家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隨時聯系本網的會計老師,咱們本網會計老師會給大家一一解答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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